記者陳鈞凱/台北報導
擔心基改黃豆、基改玉米下肚,未來連賣豆漿、豆花的攤販也得標示!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(20)天一口氣預告3項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草案,不但包裝食品只要摻入基因改造食品原料超過3%得強制標示「基因改造」字樣外,就連賣散裝的豆漿、豆花、豆腐、豆干、素雞等攤販、店家,也得在販售場所清楚標示。
食藥署今天預告「包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」、「食品添加物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」及「散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」草案,宣示加強基因改造食品的管理。
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表示,針對包裝食品部分,只要摻入基因改造食品原料超過3%,即視為基因改造食品原料,未來都須標示「基因改造」或「含基因改造」等字樣,較現行5%規定嚴格。
不僅如此,食藥署也將自105年至107年分3階段擴大標示實施範圍,除了包裝食品,還要納管食品添加物及散裝食品,包括農產品型態的黃豆、玉米,以及散裝的豆漿、豆花、豆腐、豆干、豆皮乃至素雞、素肉等攤販、店家,未來一樣要有清楚標示,供消費者辨識。
李婉媜指出,這3項草案將預告到今年7月19日止,並預計於105年1月1日正式施行,屆時若業者應標示而未標示,依法可開罰3到300萬元;標示不實者,則可處4到400萬元。
新聞來源
|